
福寿山镇关于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举报奖励的通告
为有效打击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活动,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奖励举报范围
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。
二、奖励举报标准
凡发现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等烟花爆竹的行为,一经查实,根据其规模,镇人民政府对第一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-5000元。
对于数量庞大,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行为的,由镇政府上报省市县重奖。
三、奖金的申领
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奖励,镇人民政府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举报电话:
0730-6340098(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值班室)
15073085122(福寿山镇安全办)
福寿山镇人民政府
2023年12月20日
责编:周愉
来源:福寿山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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